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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向下一个五年奋进丨特稿

陈淼松 直新闻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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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五周年。


五年前的今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公布,深圳开启了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新征程。


国内第三个GDP越过3万亿元大关的城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全部工业增加值蝉联全国城市“双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外贸进出口规模首超3万亿元,外贸出口连续31年领跑全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20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经济结构的基本面稳固向好。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五年来,深圳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先行示范区建设。


建设先行示范区是在更高起点上的再出发。五年来,深圳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深化深层次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无先例可循、无经验可依”,深圳不断以改革破题,并且在持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把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上升为制度创新成果,形成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制度安排,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发挥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从敢为人先、敢闯敢试,到如今的先行先试,深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总有不变的地方。“改革”一直是镌刻在这座年轻城市灵魂深处的品格,“开放”是深圳的精神底色,“创新”是深圳的活力之源。


在创新氛围浓厚的深圳,有“6个90%”的说法:9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



数据显示,深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74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47万家。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1880.5亿元,占GDP比重5.81%。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94.9%,居全国第一。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有着机制灵活、市场嗅觉敏锐、经营高效等优点,则理所当然地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


改革的要义,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释放社会活力。在今年5月召开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敢于创新,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


7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并提及要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改革为创新注入活力,为发展提供动力。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深圳深谙此道。


过去五年,深圳推出的营商环境改革政策不断迭代新版本,企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深圳商事主体超过420万户,已连续4年获评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企业家成为深圳的“土特产”,创业密度居全国城市首位,被创新创业者称为“梦都”。



越发展就越开放,越开放就越发展。外资外企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注入长足动力,“深圳机遇”的巨大吸引力令外企代表纷至沓来。今年以来,多国政要相继到访深圳寻求投资合作,同时,苹果、特斯拉、英国DMG会展、日本松下、瑞士德科等外企高管频繁现身深圳,用脚为深圳投下“信任票”。数据显示,上半年,深圳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683家,占全国比重达到13.7%。截至目前,来深投资世界500强企业超310家。


既要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又要有能干成大事的底气,还要有率先垂范的成绩,这都需要政府与各类经营主体、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密联动和密切沟通,需要急群众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而在这背后,持续推进的制度创新和不断提升的制度保障,正是不二法门。


8月16日,在时隔5个月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强调,要不断优化政府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听得见、听得进企业的呼声,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面对企业,深圳向来都是“听劝”的。


今年5月,深圳发布《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围绕推动重点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6月,深圳连发三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从制度层面为改善市场主体营商环境、吸引全球优质生产要素等都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先行方能“先成”,“先成”方为示范。


“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的殷切希望。


2020年10月,深圳先行示范区一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其中提到,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1992年,中央正式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是为深化改革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的重点之一,也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法宝”。据统计,综改试点首批授权的40个事项中,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


目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两次发文推广深圳综改试点共40条创新经验,《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一批首创性引领性法规相继出台。近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3次发文向全国推广深圳改革创新举措达87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在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新征程上,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也必将勇当尖兵、勇挑大梁,贡献更多的深圳经验与中国方案。


因改革开放而兴的深圳,今天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实现历史性变革而取得的伟大成就。站在建设先行示范区五周年的历史节点上,回望历史,寄语未来。


深圳,始终会谨记“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殷切嘱托,将新时代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作者丨陈淼松,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

编辑丨卓依紫,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编

排版丨陈翩翩,深圳卫视直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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