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组部批准,陈崇松履新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陈崇松同志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
官网简历显示,陈崇松,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省监委副主任人选、省监委委员。
曾任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巡视专员,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综合处处长,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省纪委研究法规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省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主任,省纪委常委等职。
2015年3月,中办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
新闻链接:中组部批准,秦秀春履新
-- END --
来源:决策杂志综合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转载请注明来源
大家都在读
1、省委书记: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2、中央批准,庄严跨省履新3、省委巡视组组长主动投案,5名“内鬼”同日官宣被查!4、吴清的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