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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CO指定香港为第四个仲裁地/HKMAG获推荐

《 BIMCO法律和仲裁条款2020》(香港)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发布的《BIMCO法律和仲裁条款2020》(BIMCO Law and Arbitration Clause 2020),首次将香港与伦敦、纽约和新加坡并列于其措辞统一的标准法律和仲裁条款内,条款内容经四个仲裁地点共同商议并取得共识。
香港海事仲裁协会(HKMAG)主席Arthur Bowring表示: “香港被纳入这一新条款内,是对香港作为高效、快捷、极具成本效益的海事争议仲裁地的当之无愧的认可。”
香港海事仲裁协会(HKMAG)全职会员、前BIMCO文件委员会副主席及国际商事仲裁员杨良宜表示: “香港处理海事争议及仲裁,已有数十年历史,富有经验。《 BIMCO法律和仲裁条款2020》指定香港为其中一个仲裁地点,为用家提供一个合适的选择。”
新的条款措词简化,透过BIMCO在线编辑的下拉选单自动将每个仲裁地点的具体条款合并在BIMCO的合约内。该条款的独立格式亦可从HKMAG网站www.hkmag.org.hk下载。
要将条款纳入合同,请在完成在线合同时选择“Hong Kong” (香港) 选项,然后选择 “Hong Kong Law” (香港法律) 或 “English Law” (英国法律),或在合同中指定合并 “BIMCO Law and Arbitration Clause 2020, Hong Kong”。
香港《BIMCO法律和仲裁条款2020》的特点如下:
1.     条款a)部分容许用家选择合约的实体法为香港法律或英国法律,如没有作出选择,则香港法律适用。香港法律和英国法律同为普通法,合同法基本相同。在香港仲裁实务上主要的分别在于,如合约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即透过条款c)部分的HKMAG仲裁规则[1],容许当事方就仲裁裁决书中的法律问题向香港法院提出上诉,做法与英国无异。如选择适用英国法律,由于香港法律视外地法律问题为事实而非法律问题[2],将不能透过香港仲裁条例作出上诉。
2.     条款a)部分明示以香港为仲裁地点的仲裁,应根据香港仲裁条例进行[3],加上条款c)部分合并的HKMAG仲裁规则的第6段说明仲裁条款的适用法为香港法律,这可有效避免仲裁条款有效性的争议 [4]。
3.     条款b)部分明示仲裁员人数为三名,这避免因仲裁条款没有说明人数而需要根据香港仲裁条例作出申请所带来的延误及费用。就有关委任仲裁员的程序,条款c)部分明示适用的HKMAG仲裁规则的第9段(b) (i),提供了一种任命机制,以确保仲裁庭能迅速成立。根据默认程序,如果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通知后14个历日内未能任命其仲裁员,则可以委任已被任命的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5]。
4.     条款c)部分明示适用HKMAG仲裁规则。HKMAG仲裁规则的内容大致与LMAA仲裁规则一样。按照HKMAG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当事方可以严重不正常或法律问题为由对仲裁裁决书进行上诉[6],这与英国仲裁法相同。
5.     条款d)部分明示适用HKMAG小额索赔程序规则,适用争议金额为USD 100,000以内的索赔或反索赔[7]。HKMAG小额索赔程序规则与LMAA小额索赔程序规则相同。

6.     条款f)部分为通知条款,要求合约当事方提供电邮地址作为该仲裁条款下所进行的仲裁通讯联络之用。如果通过电邮发送到指定的电邮地址,则从发送电邮的日期和时间起应视为有效送达。当事方亦可就仲裁程序的任何通知和通讯以其他有效方式送达。这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避免有关仲裁通知的有效性所带来的争议,这通常与启动仲裁及时效条款有关 [8]。

香港海事仲裁协会 HKMAG

2020年10月8日


注:

[1]https://www.hkmag.org.hk/s/HKMAG-Terms-2017-final-30-Sept-19-5tr6.pdf

[2] Reliance Industries Ltd. v Enron Oil and Gas India Ltd. And Oil & National GasCorporation (2002) 1 Lloyd's Rep 645

[3] 现为香港《仲裁条例》(第609章)

[4] 如新加坡上诉庭的判决: BNA v BNV and another (2019) SGCA 84及其后的上海法院判决: 沪01民特83号民事裁定书。

[5] 这任命机制被视为业界标准: Transgrain Shipping BV v Deiulemar ShippingSpA (in liquidation) and Eleni Shipping Ltd (2014) EWHC 4202 (Comm)。

[6] HKMAG仲裁规则第23段选择适用香港《仲裁条例》(第609章)的附表2第4、5、6和7条有关对仲裁裁决书上诉的规定。

[7]https://www.hkmag.org.hk/s/HKMAG-SMALL-CLAIMS-PROCEDURE-2017-final.pdf

[8] 相关案例可参阅: Bernuth Lines Limited v High Seas ShippingLimited (2005) EWHC 3020 (Comm); The Lake Michigan (2009) EWHC 3325 (Comm);Sino Channel Asia Ltd v Dana Shipping and Trading PTE Singapore and Another(2016) EWHC 1118 (Comm) , (2017) EWCA Civ 1703); Glencore Agriculture B.V. vConqueror Holdings Limited (2017) EWHC 2893 (Comm)

关于BIMCO

总部位于丹麦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英文名称为The 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简称BIMCO,为世界上一个历史悠久、最知名的航运非政府组织,拥有1900多名公司会员,遍布120个国家,会员主要为船东、承租人、船舶管理人、保险公司、保赔协会会员、代理、律师及其他航运组织等。BIMCO一直致力于提升国际航运政策和法规的公正和平衡,其中一个重要的工作是研究制定并推广使用BIMCO的标准合同和条款。BIMCO在上海设有办事处。BIMCO的网址: https://www.bimco.org

关于HKMAG

香港海事仲裁协会,英文名称为Hong Kong Maritime Arbitration Group,简称HKMAG,于2019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非牟利仲裁组织。HKMAG前身为香港海事仲裁小组,属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分支,于2000年由一群具有不同背景、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的海事专业人员组成,主要目的是推广使用香港海事仲裁服务。为了应付市场需求,HKMAG于2019年成为正式的独立机构。HKMAG的会员分为全职会员(Full Member)、会员(Member)和支持性会员(Supporting Member)。全职会员及会员均为香港公民,或在香港永久性居住的人士或香港永久性居民,热衷于海事争议解决,并具有海运业务或法律经验及了解仲裁程序的人士。

HKMAG致力提供高效、快捷、具成本效益的仲裁服务。HKMAG仲裁可以分为临时或机构仲裁,根据HKMAG仲裁规则(HKMAG Terms)进行。HKMAG 是《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的其中一个符合资格的仲裁机构。根据HKMAG的机构仲裁程序进行的仲裁,当事方可向国内法院申请保全。HKMAG的网址: https://www.hkmag.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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