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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

可只“警告”,不拘留、不罚款的治安违法行为有哪些?

法律知识咨询学习平台 2024年09月02日 13:00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警告处罚,是《治安处罚法》的处罚种类,这种处罚适用于违法事实存在,违法情节较轻,处罚条件具备的违法对象,是最轻的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10种情形可以适用警告处罚: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情节不较重,且非首要分子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


二、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等;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情节不严重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


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非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

四、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

五、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第四十一条)

六、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第四十五条)

七、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情节不严重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

八、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警告后不改正的,处警告。(第五十八条)

九、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情节不较重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

十、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非警告后不改正的,处警告。(第七十五条)

注: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第九十一条、第一百条)

来源:“警世侦研”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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