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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流求”指向演变所见古代中国东海疆域的形成

陈刚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4-09-13

作者:陈刚

来源:《历史研究》2023年第6期



摘  要:《隋书》以“流求”之名所建构的东海岛屿形象,实际是唐初将隋代性质不同、航向不一、目的地迥异的多次海外探索事迹拼合而成,故其具体指向并不清晰。唐至两宋,官方、士人、海商、海民等不同阶层共同参与东海开发,海上航路不断拓展,沿海不同地区生成了各自的“流求”意象。在这一过程中,“流求”指涉地域由虚趋实,逐渐指向台湾岛。元明时期,中国官方根据东海形势变化,强化对台湾岛和琉球群岛的经略,先后实现对台湾岛的行政管辖和对琉球海域的常态管控,“流求”也在官方主导下统一指向今琉球群岛。关键词:海疆 东海 钓鱼岛 台湾岛 琉球群岛


“流求”之名最早见于《隋书》,是古代中国指涉东海岛屿的重要名称。明初,其位置被中国官方正式确定为琉球群岛。明清时期,时人多将明以前史籍所记“流求国”等同后世琉球王国,琉球在编修国史时亦将其作为追述王国前史的重要史料。近代以后,学界对明清时期“明以前流求国即是明以后琉球王国”的认知提出疑问,各方学者从历史学、地理学、民俗学、语言学、人类学等不同角度,对明以前“流求”具体位置进行考证研究,并围绕“中国台湾说”和“琉球说”两大观点展开长期论争。


这一论争迄今已延续百余年,却难有共识,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研究缺乏对“流求”指涉区域变迁的动态把握。由于明以前“流求”记录相对零散,难以形成逻辑严密的互证关系,既往研究多集中于对《隋书·流求传》等特定篇目考证,缺乏对隋明之间700余年史料变化情况的系统研究。在具体考证中,由于立场和方法不同,学者对同一史料解读往往迥然相异。


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知识社会史和海洋发展史角度,对明以前“流求”记录进行长时段系统研究。在更广泛搜集明以前“流求”文献基础上,梳理文献生成、发展、演变的历史语境、社会背景和知识谱系,继而厘清古代中国对东海探索、经营、开发、管治的历史演进过程,考察古代中国东海疆域形成的历史轨迹。


一、隋代“流求”指向的模糊性


古代中国东海认知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历史过程。上古时期,《尚书》《尔雅》《庄子》等经典著作中有关渤海之东的大壑、仙山等记述,反映了古代中国对东海的初步认知。秦汉时期,史书中有关“东鳀”、“夷洲”、“亶洲”等记载,表明先民的东海交往空间逐步扩大。三国时期,东吴黄龙二年(230)卫温、诸葛直率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亶洲,是中国官方对台湾岛等东海岛屿的重要探索,吴人沈莹在《临海水土志》中留下了关于台湾最早的记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政权积极经略海外,对外交流呈现“四海流通,万国交会”、“舟舶继路,商使交属”的活跃景象,航海技术、造船业和海外认知都有较大进步。


(一)隋代海外探索与《隋书》“流求”叙事生成


隋统一后,沿海地区长期积累的航海经验为这一时期海外探索奠定了基础。炀帝即位后,广募天下能士,“开远夷,通绝域”,四出交通,广开疆土。大业三年(607),遣朱宽等人入海求访异俗,后又遣陈稜、张镇州等跨海远征异域。唐初修《隋书》,将朱宽、陈稜、张镇州等人的海洋探索事迹编入《流求传》,“流求”之名首次出现在中国正史中。


对朱宽等人的海外探索,《隋书·流求传》记述如下:


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语不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流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稜、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初,稜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稜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


在《隋书·流求传》记述中,朱宽等人海外探索共有3次,所到之地均被记为“流求”,相互之间构成隋朝对“流求”从发现到求访、从求访到慰抚、再由慰抚不成到伐灭其国的内在关联性。近代以来,学界对《隋书》所记“流求”究竟是“台湾岛”还是“琉球群岛”的考证与论争,亦是在《隋书·流求传》的叙事建构下展开。


(二)《隋书》“流求”叙事并不完全符合史实


《隋书·流求传》的叙事建构虽然主线清晰,却并不完全符合史实,从唐初史籍中2条未被《隋书·流求传》收录的“流求”记事即可看出。


第1条见《隋书·食货志》:


是岁,翟雉尾一,直十缣,白鹭鲜半之。乃使屯田主事常骏使赤土国,致罗刹。又使朝请大夫张镇州击流求,俘虏数万。士卒深入,蒙犯瘴疠,馁疾而死者十八九。又以西域多诸宝物,令裴矩往张掖,监诸商胡互市。啖之以利,劝令入朝。


这段史料在《隋书·食货志》炀帝大业元年即位条后、大业三年条前,引文中“是岁”应为大业二年。该段所述炀帝令“常骏使赤土国”、“裴矩往张掖”,在《隋书·赤土传》《隋书·裴矩传》《隋书·西域传》中皆有详载,常骏、裴矩到达“赤土”、“张掖”时间均为大业三年,与引文所记时间顺序契合。故文中炀帝“使朝请大夫张镇州击流求”,亦应发生于大业二年至三年间。


第2条见《大业杂记》:


(大业七年)十二月,朱宽征流仇国还,获男女口千余人并杂物产,与中国多不同。缉木皮为布,甚细白,幅阔三尺二寸。亦有细斑布,幅阔一尺许。


该记事《朝野佥载》亦有收录。《朝野佥载》前半部分与《大业杂记》相同,后半部分为《大业杂记》所不存,具体为:


又得金荆榴数十斤,木色如真金,密致而文彩盘蹙,有如美锦。甚香极精,可以为枕及案面,虽沉檀不能及。彼土无铁,朱宽还至南海郡,留仇中男夫壮者,多加以铁钳锁,恐其道逃叛。还至江都,将见,为解脱之,皆手把钳,叩头惜脱,甚于中土贵金。人形短小,似昆仑。


据此可知,隋大业年间朱宽也曾征伐过“流(留)仇国”,出征时间史无详载,返回时间为“(大业)七年十二月”。


综合相关史料可知,隋代朱宽等人海外探索共有5次:大业二年至三年间,张镇州“击流求”;大业三年,朱宽求访“流求”;大业四年,朱宽慰抚“流求”;大业六年,陈稜、张镇州征伐“流求”;大业七年,朱宽征“流仇”。相互比对,不难发现这些海外探索具有不同面貌。


如《隋书·食货志》载张镇州击“流求”和《隋书·流求传》载朱宽求访“流求”,时间虽皆为大业三年前后,但从动机看,前者是军事征伐,后者是求访异俗;从结果看,前者“俘虏数万”,后者“掠一人而返”,两者相差甚远。又如《隋书·流求传》在大业六年陈稜、张镇州几乎伐灭“流求”后,写道“(流求)自尔遂绝”,但《大业杂记》等又记有大业七年朱宽再次征伐“流仇”事,彼此之间相互矛盾。


可见,隋代朱宽等人海外探索并不必然具有《隋书·流求传》所建构的内在关联性。这些海外探索在时间上可能同时,在性质上则相互独立,所到之地并不必然相同。唐初修《隋书》时,并未保留隋代海外探索的原本面貌,而是通过史料裁剪,重新建构了隋朝同“流求”交往的历史叙事。


(三)《隋书》“流求”具体指向并不清晰


《隋书》的叙事建构使其所记“流求”具体指向并不清晰,体现在其对“流求”位置和形象的记述中。


《隋书·流求传》对“流求”位置记述有二处:一是“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二是“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后者为大业六年陈稜远征时航路,《隋书·流求传》虽未载明总日程,但《隋书·陈稜传》却明记为:“自义安泛海,击流求国,月余而至。


可见《隋书》对“流求”位置描述至少来源于2种不同的海洋经验,分别是自建安(今福建福州)出海水行五日而至;自义安(今广东潮州)泛海,经高华屿、鼊屿,月余而至。2条航路的到达地虽都被记为“流求”,但出发地和航行时间存在较大差异,所到之地应区分考察。


在记述“流求”形象时,《隋书》虽将“流求”列为“东夷”,但描述多与“南蛮”相类。如《隋书·流求传》记其地“土多山洞”,国王所居曰“波罗檀洞”;“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国人好相攻讨”。《隋书·南蛮传》开篇便称“南蛮杂类……随山洞而居……其俗断发文身,好相攻讨”。以往学者考证时多将《隋书·流求传》所记“洞”、“山洞”等同于现代语意的“山洞”、“溶洞”,但六朝隋唐文献中“洞”、“山洞”主要指南方山区普遍存在的山间盆地或河谷地带。从这点看,作为东夷的“流求”又杂糅了南蛮的形象。


《隋书·食货志》又载张镇州征“流求”,因“士卒深入,蒙犯瘴疠”,以至“馁疾而死者十八九”。据《隋书·地理志》“自岭已南二十余郡,大率土地下湿,皆多瘴疠,人尤夭折”可知隋唐时期,瘴疠发生区域主要在岭南及其以南地区。故此“流求”可能,在岭南或其以南地区。


再如,《隋书·流求传》记陈稜远征“流求”时,曾“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隋唐时期,“南方诸国”、“昆仑”多指向东南亚等“南蛮”地区。如《南齐书》谓林邑国“人色以黑为美,南方诸国皆然”,“林邑”位于今越南中南部。《旧唐书》称“自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昆仑”泛指东南亚、南亚等地肤色较深的航海贸易者。可知陈稜所征之地或已拓展至与“昆仑”、“林邑”相近的“南蛮”地区。故《隋书》虽将征“流求”事编入《东夷传》,但对该事评述却编入《南蛮传》,与“兵加林邑”并列为炀帝“威振殊俗”之举。


通过上述考辨不难得知,《隋书》虽试图通过《流求传》建构一个位于东海的岛屿形象,但其具体叙事拼合了隋代多次性质不同、航向不一、目的地迥异的海外探索事迹,所记“流求”的具体指向并不清晰。后世学者据此想对其所记“流求”位置进行考证,在方法论上并不可行。


从海洋发展史看,隋代朱宽、陈稜、张镇州等人的海外求访、招抚、慰谕、征伐活动,不仅是中国官方对东海等环中国海岛屿的一次全方位探索,也是中国尝试收附台湾岛等东海岛屿的重要史证。《隋书》刊布后,“流求”成为中国指涉东海岛屿的最重要名称,对后世东海认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唐宋时期“流求”指向由虚趋实


唐宋时期是中国海上交通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经广州、明州(今宁波)、泉州、福州等地出海,通往东非、西亚、南亚、东南亚、日本、琉球群岛等地航路全面发展。在此过程中,“流求”意象广为流传,指涉区域不断扩大,一方面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另一方面逐渐由虚趋实,开始具体指向台湾岛。“流求”指向的演变过程,体现了唐宋时期我国多主体、全方位、跨区域经营、开发、管辖东海列岛的历史进程。


(一)岭南:“流求”指向海外贸易国


岭南地区自秦汉以来便是中国交通海外的重要地域。唐代“广州通海夷道”已延伸至波斯湾及非洲东海岸,连通中华、东南亚、阿拉伯三大海洋文明。广州成为中国当时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唐王朝开始在广州设市舶使专门管理外国商船的来华贸易。


早在唐初,史官在记述隋代海外探索时,便已注意到“流求”同岭南的关联。如《隋书·陈稜传》《隋书·流求传》载大业六年陈稜征“流求国”时,出发港口为义安,军中有“昆仑人”,到达后“流求人……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大业杂记》《朝野佥载》载大业七年朱宽征“留仇国”时返还港口为“南海郡”(今广东广州),所获“留仇人”,“人形短小,似昆仑”。


唐中后期,士大夫阶层多将“流求”视为岭南地区的海外贸易国。如元和八年(813),时任永州司马柳宗元应岭南节度使马总之邀作《岭南节度飨军堂记》,称岭南海外多蛮夷,“由流求、诃陵,西抵大夏、康居,环水而国以百数,则统于押藩舶使焉”。长庆三年(823),郑权以工部尚书为岭南节度使,韩愈送别郑权的序文同样称岭南“海外杂国,若耽浮罗、流求、毛人、夷亶之洲,林邑、扶南、真腊、于陀利之属,东南际天地以万数,或时候风潮朝贡,蛮胡贾人舶交海中”。昭宗时期,曾任广州司马的刘恂在《岭表录异》中,以“其国人幺麽,一概皆服麻布而有礼。竞将食物求易钉铁”,记述“流虬”有礼及喜好贸易的形象。直至宋元时期,以“流求”指代岭南之外的海外贸易国认知仍在士人间流传。


(二)明州:“流求”指向中日航路途经地


唐代浙江地区的海外交通得到极大拓展,自明州出洋、经东海、抵达日本九州北部的航路为唐代海商所开辟。天宝以后,该航路成为日本遣唐使来华的主要路线,明州也成为中国通往日本等国的重要口岸。


根据明州等地方志记载,唐中期开始,陈稜跨海征“流求”的事迹已在当地流传。两宋时期,陈稜远征“流求”时曾途经舟山群岛的认知逐渐形成,“流求”被当地人用以指涉自舟山出海后的所经之地。南宋咸淳年间,编绘于明州的《舆地图(墨线图)》即体现出这一认知,图中明州岸外的海岛、港口、航线被详细列明,陈稜祀庙所在“朐山”、“代山”被明确标出,“流求”则被标注在岛群东侧,与“代山”相对。两宋时期浙东地区的航海记录、方志文献、诗文词赋中有不少记载体现了当地“海以外是流求国”的认知。可见至晚在两宋时期,自明州等地出海远航,途经之地为“流求”已成为浙东地区的普遍认知。


随着中日交往增多,“流求”意象也传至日本,被入华日本僧侣用以指代其航海飘风所到之地。如贞元二十年(804),空海在追述自己渡航中国经历时,以“凯风朝扇,催肝耽罗之狼心;北风夕发,失胆留求之虎性”表达对飘风所到之地的恐怖想象。大中七年(853),圆珍搭乘唐代商人钦良晖的商船前往浙江天台山国清寺、越州开元寺求法,大中十二年学成后返回日本。在回国所作奏状中,圆珍同样以“十四日辰头,漂到彼山脚,所谓琉球国,吃人之地”追述自己渡唐时的飘风经历。此后,“流求国”为海中“吃人之地”形象,经过《元亨释书》《今昔物语集》等著述不断演绎,在日本广为流传。南宋淳祐年间,庆政更以《漂到流球国记》为题,详细记录日本宽元元年(1243)渡宋僧等人航海遭风漂至“流球国”见闻,同样将“流球国”描述为食人肉骨野蛮恐怖之地。


对空海、圆珍、庆政等人所记“流求”的具体位置,后世学者多据其遭风漂流时的风向、日程等信息,将空海、圆珍漂流所到“流求”判定为台湾岛北部,将庆政所记“流球”判定为琉球群岛。


(三)泉州:“流求”指向台湾岛南部


唐末五代,在闽国统治集团经营下,福建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泉州已成为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两宋时期,福建海商异军突起,海外贸易的规模和范围得到极大扩展。自泉州出海,经澎湖列岛、台湾岛南部到达今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地区的航路也逐渐发展成熟。在此过程中,泉州地方文献多以“流求”记录其对外海岛屿的认知。


如北宋初年张士逊任邵武知县时所编《闽中异事》,内称:“泉州东至大海一百三十里,自海岸乘舟,无狂风巨浪,二日至高华屿,屿上之民作鲞腊者千计。又二日至鼊屿,鼊形如玳瑁,又一日至流求国。其国别置馆于海隅,以待中华之客。”成书于嘉祐五年(1060)的《新唐书·地理志》“泉州清源郡”条中亦有“自州正东海行二日至高华屿,又二日至鼊屿,又一日至流求国”记载。崇宁年间,李复在给友人的信中称“流求国,隋史书之不详,今近相传,所说如此,去泉州不甚远,必有海商往来”。作成于北宋末年的《历代地理指掌图·唐十道图》亦将“高华屿”、“鼊屿”、“流求”依次标注在泉州海外。可见北宋时期,“流求”开始被认为位于泉州海外,有海商往来。


南宋时期,由于“人稠地瘠”,泉州人民不得不向海外发展,澎湖和台湾便成为理想开发之地。《闽书》引“宋志”称,“彭湖屿,在巨浸中,环岛三十六,人多侨寓其上,苫茅为舍,推年大者长之,不畜妻女,耕渔为业,雅宜放牧,魁然巨羊,散食山谷间,各剺耳为记。有争讼者,取决于晋江县”,表明至晚在南宋,泉州人民已大量寓居澎湖列岛,澎湖列岛已被纳入中国政府管辖范围,隶属泉州府晋江县。


与此同时,泉州地区对“流求”的认知发生较大转变。淳熙年间,郑藻所撰《乾淳纪事》开始以“泉州东有岛曰彭湖,烟火相望,水行五日可至(琉球)”、“琉球旁有毗舍耶国”记述“流求”位置,舍弃“高华屿”、“鼊屿”等旧名,加入“平湖”、“毗舍耶”等新名,同泉州地方经验融合。但郑藻对“琉球”形象记述为“自唐以来,不通贡献,亦不为寇患”。


嘉定十一年(1218),真德秀任泉州知府期间记称,“乾道间,毗舍耶国入寇,杀害居民,遂置寨于此。其地阚临大海,直望东洋,一日一夜可至彭湖。彭湖之人,遇夜不敢举烟,以为流求国望见必来作过”开始将“流求”与“毗舍耶”混同,视为海寇来源之地。宝庆元年(1225),泉州市舶司提举赵汝适所编《诸蕃志》称流求“无他奇货,尤好剽掠,故商贾不通”。《闽书》引“宋志”称澎湖之民:“入夜不敢举火,以为近琉球,恐其望烟而来作犯。”由是,“流求”形象逐渐从“海商往来之地”变为“尤好剽掠之国”。


从与澎湖“烟火相望”记载不难推知,泉州地方文献所记“流求”主要指台湾岛南部。泉州地区对“流求”位置和形象记述的变化,表明两宋时期泉州人民在开发、管辖澎湖列岛时,同台湾岛交往逐渐增多,对台湾岛认知正不断深化。


(四)福州:“流求”指向台湾岛北部


除泉州外,两宋时期联系福州与台湾岛北部的“汉番交易”或“岛际贸易”逐渐展开,两地交流增多。同时,自福州出海,经台湾岛北部、琉球群岛,达日本九州西南部的航路逐渐成熟。出土于台湾岛北部、琉球群岛、九州岛的宋代陶瓷器印证了该航路的发展历程。在此过程中,福州文献常以“流求”记述对台湾岛的认知。


如南宋绍兴年间,陆游任福州宁德县主簿期间泛海出游,写下《航海》描写大海的波澜壮阔。乾道八年(1172),陆游在蜀中任职期间,以“常忆航巨海,银山卷涛头。一日新雨霁,微茫见流求”追忆在福州航行出海时的情景。下有自注曰:“在福州泛海东望,见流求国。”嘉泰三年(1203)陆游致仕归乡后,又作《感昔》五首回忆昔年种种,其一云:“行年三十忆南游,稳驾沧溟万斛舟。常记早秋雷雨霁,柁师指点说流求。”成书于淳熙九年的《三山志》是现存最早福州地方志,卷6《海道》称“昭灵庙下,光风霁日,穷目力而东,有碧拳然,乃琉球国也”。嘉泰二年进士刘镇在航海游历浮膺山后作诗:“马头过了又驴头,何处飞来海上洲。绝顶试穷千里目,烟波深处是琉球。”


除航海所见外,南宋以后,“登鼓山可望流求”的认知在福州地区形成。如宋末元初程钜夫以“眼底流求弹丸耳,楼船曾见汉家军”想象游历鼓山时的情景。元人吴海、王礼等以“东南弥望,浩荡不可极,远至于琉球之国,近而梅花、南交诸岛,咸在五步之内”、“纵观鼓山禅寺,登崱劣(屴)峰,坐天风海涛亭上,睨沧溟如铺白云,琉球黝其一发,此身宛在天上”,记录其登顶鼓山时的见闻。明嘉靖年间,册封使陈侃依据出使琉球时的航海经历,对福州地区“霁日登鼓山,可望琉球”的认知进行考实,认为所望之地,是在明朝被称为“小琉球”的台湾岛北部。以上史料说明两宋时期福州沿海对台湾岛已有相当清晰的地方知识。


唐宋时期,“流求”指向的演变轨迹与中国海外交通的发展历程基本契合。唐时,广州是中国最大的海外贸易中心,“流求”在唐代多被想象为广州海外贸易之国。唐中后期,明州通往日本的航路开始发展,“流求”逐渐被用以指代中日航路的所经之地。入宋后,福建地区的海岛开发和海外贸易空前发展,“流求”指向逐渐由虚趋实,更加具体,在泉州地区多指向澎湖相对的台湾岛南部,在福州地区多指向隔海相望的台湾岛北部。


层累形成于沿海各地的“流求”记录,清晰展现了唐宋时期中国东海疆域演进的历史进程。这一时期,在官方、士人、海商、海民等不同阶层共同参与下,中国民间航海群体已进入琉球群岛,并在当地开展贸易;福建滨海之民同台湾岛交往增多,福建士人从南北两个方向书写台湾岛,深化对台湾岛的认知;泉州人民积极开拓海岛,泉州地方政府已实现对澎湖列岛的有效管辖。


三、元明清时期“流求”指向的统一


元明时期是中国官方强化东海管治、确立东海疆域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官方海洋经略成为中国东海疆域形成的主导力量。在积极海洋政策的推动下,元明官方先后实现对台湾岛的行政管辖和对琉球海域的常态化管控,并逐步统一对“流求”指涉区域的认知。在长期航海实践中,中国的东海认知不断发展深化,东海疆域格局也随之确立,并在清朝进一步得到巩固。


(一)经略“瑠求”与元朝对台湾行政管辖的建立


元代泉州是当时中国海外贸易的中心。泉州地区的海外认知被元朝官方采信,编入正史。如元修《宋史》对“流求”位置记为,“流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曰彭湖,烟火相望”,完全以泉州地区的“流求”认知为中心。《宋史》对“流求”风俗、山川、物产等记述虽依然直接抄录《隋书·流求传》,但又新增“流求旁有毗舍耶”记述,加入南宋时期“毗舍耶入寇泉州”史事。两宋时期形成于泉州地区的地方海洋认知,在元代已正式转化为官方层面的海洋知识。


受泉州“流求”认知的影响,元代官方将“瑠求”指涉区域定为与澎湖“烟火相望”的台湾岛南部,并尝试将其收附。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九月,元廷有征“瑠求”动议,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军队前往招降,不听命则征伐之。“熟知海道利病”的福建书生吴志斗建言“若欲收附,且就彭湖发船往谕,相水势地利,然后兴兵未晚也”。元廷最终采纳吴志斗建议,决定征伐前先遣使诏谕。从元朝廷议可知,此次诏谕以“彭湖”为基地,所欲诏谕之“瑠求”便是台湾岛南部。使团经历半年准备,于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澎湖出航,进赴台湾岛,当日望见海中正东有高山,使团进至山脚,遣军官刘闰率小船十一艘、军士二百余人登岸。因言语不通,使团同岸上居民发生小规模战斗后撤回,四月二日返回澎湖。


此次收附行动虽未达到预期,但元朝并未停止对台湾岛的管治实践。元贞三年(1297),元朝以“泉州与瑠求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改福建省为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徙治泉州”。平章政事高兴上言“今立省泉州,距瑠求为近,可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调兵力”,“请就近试之”。同年九月,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赴“瑠求国”,俘获百余人。次年正月,元廷恩准所俘“瑠求人”,“归谕其国,使之效顺”。大约同时,因泉州移居澎湖等地居民增多,“编户甚蕃”,元廷正式在澎湖设立巡检司,由泉州府同安县兼辖。澎湖巡检司的设立,完善了元朝在澎湖列岛的行政机构,实现了中央政府对台湾岛的行政管辖。


随着元代海外交通的兴盛,元人对台湾岛的认知逐渐完善。至顺元年(1330)、惠宗至元二年(1336)士人汪大渊曾两次自泉州搭乘商船,游历东西洋,并于至正九年(1349)根据其航海经历撰成《岛夷志略》。《岛夷志略》开篇为“彭湖”,次篇为“琉球”,其后为“三岛”。汪氏对“琉球”位置记为“自彭湖望之甚近”,与泉州地方文献相同,知其所记“琉球”为台湾岛南部。《岛夷志略》有关“琉球”山川、风俗、物产等记事不再抄录《隋书·流求传》,所记基本契合今台湾岛南部实际状况,说明元人对台湾岛的认知,正逐渐摆脱《隋书》等旧籍影响。依据实践考察形成的实录性著述,成为元代认知台湾岛的重要知识来源。


(二)羁縻“琉球”与明朝对东海常态化管控的确立


与元朝将“流求”指涉区域定为台湾岛不同,明朝将“流求”位置定在琉球群岛,较元朝有重大转变。对此,学界多将其归于使者杨载矫诏冒功、中山王冒名顶替等偶然因素。但从海洋发展史看,这一认知转变实为历史必然。


琉球群岛是位于中日之间的弧形岛链,元末明初在东亚海域的战略地位逐渐凸显。如前所述,唐宋时期,往来于中日之间的海商、僧侣便将航海所经琉球群岛称为“流球”。元末明初,受江浙地区和九州岛北部战乱影响,由明州出洋、经东海、抵九州岛北部的航路变得不安全,自福州出海、经台湾岛北部、琉球群岛、抵达九州西南部的航路,则因相对安全被更加频繁使用。琉球群岛在东亚海域的交通地位变得更加重要。同时期,倭寇开始流窜东亚,威胁中国安全,琉球群岛时常沦为倭寇入侵中国的经路及转卖被掳民的据点。


元廷对倭患已有所警觉。明朝建立后,因倭患有增无减,除强化海防外,还试图以外交手段解决倭寇问题。洪武二年(1369)及三年,明朝接连派遣杨载、赵秩等人出使日本,责令“日本国王”管束其民,勿纵民为寇、祸患中国。杨载等人使日时,途经福州,并“道经琉球”,亲身认识到琉球群岛在倭寇防御中的战略地位。


洪武四年秋杨载自日本归朝后,旋即于洪武五年正月被朝廷派往琉球群岛,以“琉球国”之名诏谕岛上政权。同年十二月,“琉球国”中山王察度接诏后遣弟入明,奉表称臣,明琉宗藩关系由此确立。从背景看,明初诏谕琉球,不仅动机上与两次对日“倭寇外交”密切相关,时间上也与洪武四年底“海禁令”颁布相互配合。故曹永和、万明等学者都认为,明朝同琉球建立宗藩关系,实有“羁縻琉球,以防倭寇”的战略意图。


明琉宗藩关系建立后,明朝逐步强化对琉球海域的管控。洪武六年福建都司都指挥张赫“率舟师巡海上,遇倭寇,追及于琉球大洋中,杀戮甚众,获其弓刀已还”。七年八月,靖海侯吴祯“总江阴四卫舟师出捕倭,至琉球大洋,获其兵船,献俘京师”。同年十二月,明朝遣刑部侍郎李浩以“市马”为名前往琉球,在琉球驻守1年有余,收集倭寇情报。洪武十三年,明朝断绝同日本的交往后,继续强化对琉球的支持。十五年二月,遣尚佩监奉御路谦以护送琉球使者归国为名前往琉球考察。十六年再遣内使监丞梁民同路谦前往琉球,诏谕琉球三王,赐中山王镀金银印,完成对琉球首次册封。十八年又相继赐印于山南王、山北王,实现对琉球的三王并封。此后,明朝又采取“朝贡不时”、“下赐海船”、“下赐闽人三十六姓”等措施支持琉球发展,使琉球迅速崛起为东亚海域的“万国津梁”,担负起为明朝“作屏东藩”、“作镇海邦”的重任。有明一代,琉球群岛不仅没有成为倭寇巢穴,还多次参与倭寇剿捕,在明王朝国家安全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明琉关系的发展,明朝逐步完善了对琉球群岛的认知。嘉靖年间,册封使陈侃出使琉球时,对琉球王国的政治组织、社会风俗、山川地理等进行详细考察,并与《隋书》《通典》《大明一统志》等史籍中的“流求”记录进行对比。陈侃发现前代所记“流求”同琉球群岛实际情况多有不同,故在所撰《使琉球录》中专设《群书质异》一章,结合自己在琉球的亲历见闻,对诸书中的“流求”记录进行系统考订,并呈报史馆,以备史官采择或后使参阅。


陈侃以后,撰写“使录”成为明清两朝历代琉球册封使的传统,由册封使依据实地考察而撰成“使琉球录”,构建起完备的琉球知识体系,不仅是中国认知琉球的基础资料,也深刻影响了琉球王国的史书修撰、认同构建及江户时代日本的琉球认知。


(三)“黑水为界”与古代中国东海疆域的形成


明朝在同琉球的长期航海交往中,正式明确了东海疆域范围。嘉靖十三年(1534),陈侃在呈奏朝廷的出使报告中称“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嘉靖四十一年,册封使郭汝霖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嘉靖年间,时任明工部尚书、太子太傅的雷礼亦在其诗作中称“水环赤屿尽闽疆”。可见至晚在明嘉靖年间,将钓鱼岛、赤屿及其附近海域视为福建海上疆域,已成为明代官员的普遍认知。


至万历年间,以“黑水沟”为中国东海疆界线的认知正式确立。“黑水沟”是中国东海大陆架的自然延伸处,由于此地水深普遍超过1000米,船行至此会明显观察到海水颜色变化,故中国先民多以“由沧水入黑水”记录其航行至此的体验,“黑水沟”由此得名。


万历七年(1579),册封使谢杰引闽中父老之言,以“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入沧水”,记述了福建民间对中琉海上分界的认知。万历三十四年,使臣夏子阳在去程时以“连日所过水皆深黑色,宛如浊沟积水,或又如靛色”,生动记述了船过“黑水沟”的体验,在回程中再以“二十九日早,隐隐望见一船;众喜,‘谓有船则去中国不远,且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将“离黑入沧”视为入中国疆界。乾隆二十一年(1756),册封副使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以“(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明确将“黑水沟”视为福建与琉球的海疆分界。雍正三年(1725),琉球在官修国史《中山世谱》中以“三府五州三十五郡”、“三十六岛”明确其所辖疆域范围,其中将“姑米岛”定为西端界岛,与明清两朝对中琉海上疆界的认知一致。


上述明清册封使关于中琉海上疆界的历史记录充分说明,明清时期,中国民间长期存在的,以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处“黑水沟”为闽琉海疆分界的认知正式被官方采纳,并成为中琉两国的共同认知。位于“黑水沟”以西的钓鱼诸岛,至晚在明朝便被纳入福建辖内的海疆版图,中国政府对其拥有无可置疑的领土主权。


琉球国位置被明官方确定为琉球群岛后,时人以“琉球”指称台湾岛的认知依然存在,故明代文献中多以“大琉球”、“小琉球”来区分对琉球群岛和台湾岛的不同认知。如绘制于洪武二十二年的《大明混一图》在东南海域依次绘有“彭湖”、“流求”和“大流求”,其中“流求”为横长形,四周绘有山形,“流求”与陆地间绘有“彭湖”。这种绘制方式与汪大渊《岛夷志略》对台湾岛实地考察后所记载的“地势盘穹,林木合抱。山曰翠麓,曰重曼,曰斧头,曰大崎。其峙山极高峻,自彭湖望之甚近”极为契合,表明宋元时期的台湾岛知识已被明朝采录,在官方地图中明确绘出。“流求”之外绘有“大流求”,为竖长椭圆形,指代明初入贡的琉球国(今琉球群岛),《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五年条以“琉球国民才孤那等二十八人……遇大风飘至小琉球界”明确区分琉球群岛(琉球)和台湾岛(小琉球),表明明朝官方对台湾岛、琉球群岛位置关系已有较为清晰的认知。


此后,明朝官私著述多以“大、小琉球”分别记录琉球群岛和台湾岛。16世纪,西方人来航东亚时,同样借用明朝的“大、小琉球”(lequio menor、lequio mayor)等名称记录对琉球群岛及台湾岛的认知。随着明人对台湾岛的认知逐步完善,“东番”、“鸡笼”、“台湾”等名称相继出现,逐渐取代“小琉球”成为指涉台湾岛的主要名称。


(四)“文武协同”与古代中国东海疆域的巩固


明清之际,西班牙、荷兰等国殖民者纷纷侵扰中国东海海疆,明清王朝积极应对,文武协同,巩固了对东海疆域的统治。万历三十二年,荷兰殖民者谋占澎湖列岛,明朝甚为重视,于天启四年(1624)逼退荷兰,收复澎湖。同年,荷兰在台湾南部建立侵略据点,并于崇祯十五年(1642)独占台湾。顺治十八年(1661),郑成功率军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康熙二十二年,清廷命施琅率军统一台湾,巩固东海疆域,实现国家统一。统一台湾后,清廷完善治理台湾的军政体制,积极发展台湾的经济、贸易,在台推行儒学教育和科举制度,逐步开发台湾,使台湾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实现与大陆的一体化。


在巩固对台统治的同时,清朝进一步强化了对钓鱼诸岛的管辖。康熙六十一年,黄叔璥作为首任巡台御史入台。黄叔璥抵台后巡行各地,考察攻守险隘、海道风信,搜采旧籍记载,参以亲身见闻,撰成《台海使槎录》,内有清代关于钓鱼岛的较早官方记录:“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表明在清代赴台官员的意识中,钓鱼诸岛已属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


在推动台湾与大陆一体化的进程中,清王朝强化了对琉球的管控。顺治四年,清廷占领福建后,便携滞留福建的琉球贡使入京朝贺。顺治皇帝对琉球使者“格外优恤”,积极确立同琉球的宗藩关系。康熙皇帝即位后,更加重视对琉经略,积极推动册封使入琉册封,完善对琉册封制度,优化册封使选拔机制,优待琉球来华使团,扩大琉球来华留学生规模,进一步巩固中琉宗藩关系。


康熙五十七年,清廷派遣测量官平安、丰盛额等,随海宝、徐葆光使团前往琉球,绘制琉球地图,深化东海认知。使臣、测量官经过细致查访、勘测及同琉球官员、士人的反复商议、审定,完成《琉球星野图》《琉球三十六岛图》《琉球地图》等东海舆图,深化对琉球地理及东海岛屿构成的认知。这些舆图也是历史上首次由中琉双方共同认定的疆域图,明确记载了钓鱼诸岛属中国疆域,“姑米山”(今久米岛)为中琉界山,“奇界岛”(今喜界岛)为琉球海疆北界的疆域格局。《中山传信录》刊布后,在日本、英国、法国等广为传播,影响深远,其所确立的东海疆界,成为各国标绘东亚海域、琉球群岛的重要参照,形成了当时的国际共识。


综上,元明清时期,官方海洋经略成为古代中国东海疆域形成和巩固的主导力量。元朝积极拓展海疆,将“瑠求”确定为台湾岛南部,通过设立澎湖巡检司,实现对台湾岛的行政管辖。明朝重点强化海防,将“琉球”确定为琉球群岛,通过帮助琉球发展,实现对琉球海域的常态化管控。此后,“流求”指向在明官方主导下逐渐统一为今琉球群岛。清朝推动国家统一,基本实现台湾与大陆的一体化进程,强化中琉宗藩关系,巩固东海疆域。在中琉两国的长期航海实践中,古代中国确立了以澎湖列岛、台湾岛、钓鱼诸岛为直接统治疆域,以“黑水沟”为闽琉海疆分界,以琉球群岛为属国自治疆域,以“奇界岛”为琉日海疆分界的东海疆域格局,并成为当时社会的普遍共识。


结  语


从知识社会史和海洋发展史视角,系统梳理隋明之间层累形成于各地域、各阶层的“流求”记录,不仅为解决延续百余年的“流求”位置论争提供新思路,也清晰展现了古代中国东海疆域形成、发展及演进的历史轨迹。


隋代是古代中国东海疆域形成的关键时期。隋统一后,前代积累的海洋经验为隋朝官方的海洋经略奠定了基础。隋炀帝时期朱宽等人的海外探索,是中国官方对东海等环中国海岛屿的一次全方位探索,也是中国尝试收附台湾岛等东海岛屿的重要史证。唐初修隋史时,官方正式以“流求”命名东海列岛,将东海纳入国家叙事。


唐宋时期是古代中国东海疆域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沿海各地的海外交通渐次兴盛,“流求”意象广为流传,指涉区域不断扩大,一方面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另一方面逐渐由虚趋实、具体指向台湾岛。在官方、士人、海商、海民等不同阶层的共同参与下,古代中国对东海列岛展开了全方位经营、开发,并实现了对澎湖列岛的有效管治。


元明时期古代中国的东海疆域格局正式确立。元明两朝根据东海形势变化,分别强化了对台湾岛的管治和琉球群岛的管控。元官方将“瑠求”确定为台湾岛南部,实现对台湾岛的行政管辖。明官方将“琉球”确定为琉球群岛,通过帮助琉球发展,实现对东海的常态化管控。此后,“流求”指向在明官方主导下逐渐统一为今琉球群岛,古代中国的东海疆域格局在中琉两国的长期航海实践中正式确立,并在清朝国家统一进程中逐渐巩固。


古代中国的东海疆域是在中国社会各阶层对东海探索、经营、开发、管治的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不仅符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也符合疆域形成的一般历史规律。民间航海活动、士人海洋书写、官方海洋经略,是中国海疆形成的三大历史动力;浩瀚史籍中丰富的海洋文献,是中国先民开拓海疆的历史见证。个体经验、地方记忆、国家叙事间的互证互补,构成中国在东海等海域历史性权利无可辩驳的完整证据链。


(作者陈刚,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暨东海问题研究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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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拾 壹
校审:青 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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