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电子知识产权》第十期要目

法研在线 2022-03-24

来源: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学术研究——1.《公有领域作为著作权纠纷裁判理据的正当性——基于法理、规范、经济与道德的四维视角》——梁九业2.《从新<著作权法>反规避条款看知识产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龚珊珊,严小翔3.《美国专利再审查制度的反思与借鉴——兼议中国专利确权制度完善》——黄运康4.《工业4.0时代的第一次工业产权法大修——<德国专利法律之二次简化和现代化法>评述》——刘昶——业界实务——5.《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商标的转让》——袁杏桃,叶悦6.《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困境及其对策》——冉隆宇,吴太轩7.《<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解读与执行难题破解之路径》——程华儿,盛建明8.《论非法出版行为的刑事规制》——何腾姣  1.公有领域作为著作权纠纷裁判理据的正当性——基于法理、规范、经济与道德的四维视角作者:梁九业(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摘要:通过对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裁判文书的梳理发现,公有领域虽面临规范体系缺位的不足,但其作为一种“活的法律”已被广泛适用于著作权纠纷的裁判实践中,即形成了规范体系上的残缺与司法实践中的广泛适用的二元悖反格局。在公有领域作为著作权纠纷裁判理据的正当性问题上,从法理、规范、经济与道德四维视角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公有领域作为著作权纠纷的裁判理据,兼具法哲学层面的自然法基础与功利论基础,符合著作权制度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且能够克服传统著作权裁判范式的局限与不足,深化和完善对著作权制度的体系化思维,为实现著作权纠纷司法裁判的妥当性目标引入切实可行的生态化运行机制,促益于著作权保护与公有领域繁荣的协同发展与共同实现。关键词:著作权;公有领域;激励创新;立法目标;正当性 2.从新《著作权法》反规避条款看知识产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作者:龚珊珊(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严小翔(澳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摘要:《著作权法》新增的反规避条款实质上意味着,商业主体可能通过技术+法律的联合规制手段,在以知识产权部门法做保护外衣的同时侵害言论自由之公权。而数字时代的背景要求对知识产权与言论自由之间冲突进行重新分析,商业主体为保护自身利益限制消费者成为新生产者不利于文化参与民主性,因此“言论”的要素需要被重新解释。另外,通过国外司法个案分析可发现,以法律的内部机制来实现两权的动态平衡可能更有利于保护言论自由。关键词:法律保护数字时代;知识产权;言论自由;文化参与;反规避技术措施 3.美国专利再审查制度的反思与借鉴——兼议中国专利确权制度完善作者:黄运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摘要:专利授权后异议制度是各国专利法确认专利效力的通行做法,这种制度也为授权专利的不稳定性提供了修正的通道。基于行政权的评价专利机制具有敏捷性、低成本等优势,美国先后建立了三种不同的专利再审查制度,其中,双方重审和授权后重审建立了两阶段的动态审理架构,目的是为控制专利质量、消除再审查制度的异质化。在法律构造上,禁反言和介入权规则为专利挑战者和专利权人提供衡平法的救济路径,但美国专利行政机构和司法机关在确权中的独立性导致再审查与民事诉讼的并行程序出现冲突、权利要求解释标准的分化导致系统的无效率。因此,在完善我国专利确权制度时,应坚持发挥行政机构和司法机关确权优势为基准,纾解专利效力评价在不同程序间迂回,在平行程序中执行统一的权利要求解释标准,以提升程序审理效率和保持结论一致性。关键词:专利再审查;专利质量控制;权利要求解释;专利确权;平行程序 4.工业4.0时代的第一次工业产权法大修——《德国专利法律之二次简化和现代化法》评述作者:刘昶(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摘要:距上一场法律大修十多年后,德国又迎来一次工业产权领域的整体性变革:刚刚通过的《德国专利法律之二次简化和现代化法》对十部相关法律做了修订。本文首先介绍此次修法的背景,即工业4.0时代的到来,随后探讨修法的“深度”,即对三项核心修改做详细分析,包括专利侵权与无效诉讼间的协调、对停止侵权救济的比例原则限制与涉专利等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最后呈现修法的“广度”,概述此次做出的其他重要修改,如对实用新型注销程序的灵活构建。关键词:德国专利法;工业4.0;协调侵权与无效诉讼;限制停止侵权救济;保护商业秘密 5.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商标的转让作者:袁杏桃(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叶悦(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实证法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知识产权硕士)摘要: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本属无效商标,但因审查疏忽获准注册,后经转让,根据《商标法》第47条第2款可转为有效。基于商标受让人信赖利益保护、比例原则,应当肯定商标转让阻却无效溯及力条款的立法设计,但为避免转让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状态存续而为商标囤积牟利留下制度空间,应限缩解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的范围,结合《商标法》第4条的体系效应,认定单纯的转让不构成商标使用;商标转让要实现阻却无效溯及力的目的,要求商标实际使用且转让为善意;同时,增加未使用的商标不能转让的规定,以有效的解决商标囤积问题。关键词:商标无效;商标转让;商标囤积;商标使用 6.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困境及其对策作者:冉隆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太轩(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摘要:专利标准化伴随专利私权性与标准公共性的天然张力,导致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不断涌现。该类行为兼具排他性与剥削性的竞争危害,亟待反垄断法规制。然而,该类行为的客观竞争效果与主观行为意图均难判定,致其违法性认定陷入困境。此外,诸如确定许可费率等救济措施亦较难操作与实施。鉴于此,建议以竞争效果分析为核心,完善该类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规则,通过利益衡量适当限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提起禁令救济的权利,强调以标准必要专利的贡献度而非市场力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许可费,并适当认可专利被纳入标准后的价值增值。与此同时,应鼓励标准制定组织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中发挥专业优势,促成纠纷解决。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滥用;反垄断法规制;竞争效果;利益平衡 7.《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解读与执行难题破解之路径作者:程华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盛建明(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摘要:《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之知识产权部分,是其占据篇幅最多的章节,毫无疑问也是整个协议的重中之重。在这一章节中,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因上市审核延误而给予新药专利保护期适当补偿、加强对电商平台上的盗版与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打击以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为重点的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以及旨在规锁强制性技术转让,便是《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关“知识产权”部分的五个方面的核心条款,协议就此作出十分明确和针对性的规定,使得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偏弱的我方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或将面临巨大困难。然而,中国政府以非凡的勇气和善意,采取超常规的立法和修法模式,突破了固有流程的制约,切实履行了《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项下所规定的绝大部分条约义务。遗憾的是,中方的努力并未得到美方的赞许和信任。有鉴于此,文章认为,中国政府在今后与美方进行下一步的经贸谈判时,应适当改变谈判策略,在有效找到破解知识产权执行难路径的前提下,给协议的执行预留较为充分的立法和准备时间。关键词: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保护;解读;路径 8.论非法出版行为的刑事规制作者:何腾姣(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与日本京都大学联合培养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摘要:非法出版行为包括了程序违法与内容违法两类。就程序违法出版行为而言,出版许可是普通许可而非特许,对非法经营罪的法益进行还原后能够发现,未获出版许可的主体所实施的出版行为未能侵犯本罪的保护法益,其不能构成本罪。相关司法解释中入罪门槛的设置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对之应严格把握。就内容违法出版行为而言,其主要表现为出版淫秽物品,相关犯罪侵犯的法益是性的私密性。对于淫秽物品的界定,形式上需要采取客观的、一般人的、整体的判断视角。实质上首先需要正面考察“诲淫性”的内涵,其需要结合涉性行为的主体、描写部位的私密性、涉性行为社会公开接受程度来予以判断。其次,还需要从反面考察艺术价值对“诲淫性”的冲淡作用,其需要结合作品内容的意蕴性、思想的深刻性、技巧的美感等进行判断。关键词:非法出版;基本权利限制;非法经营罪;淫秽物品;艺术价值


想考公务员的稳了!这样备考能一次性上岸!
警情通报
沉痛悼念李静堂教授
又有考生法考作弊被通报,法考最新通知来了!
《政治与法律》2021年第12期要目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深圳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部: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其他无关工作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395人

深圳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奖补不低于5.3万、最高19万+每年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留普通招考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引

西南财经大学拟增设4个博士点

河南拟增补52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涉及这些高校……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设立

最高法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司法部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首批5起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

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2021)

李霄鹏担任中国男足主教练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公布,法律职业资格纳入其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部分法国院校短期硕士项目认证办法的公告
关于领取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税收入统一收据(票据)的通知
K157次列车:始发北京、终达湛江
四等站火车站东淤地站简介
四等站火车站平型关站简介
四等站火车站东庄站简介

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论文公示名单

关于表彰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1年研讨会获奖论文的决定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1年第11期法学目录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四届年会议程

《学习与探索》2021年第11期法学论文要目

山西省法学会“ 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学党史 忆检史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征文获奖名单

“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冲突与国际私法路径的选择”专题研讨会邀请函

本期刊建立黑名单制度,五年内不接收作者包括合作者所投论文!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要目

《法制龙山》外审志愿者选聘通知

关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建筑房地产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的公告

第九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1年第6期法学论文要目

博士学位论文如何选题?清华大学王亚华教授专题辅导讲座

一高校315名学生发热腹泻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1年第4期要目

《长白学刊》2022年重点选题与征稿启事

“中美民事法律援助比较与借鉴”线上学术研讨会议程

《破产法评论》(第3卷)目录

《北方法学》2022年重点选题指引

《法律人类学论丛》征稿启事及来稿体例

第七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获奖名单

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6期要目

《地方立法研究》2021年第6期(五周年特刊)要目

第五届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预通知

《中国检察官》2021年第21期要目

《浙大法律评论》第7卷要目

《实证法学杂志》2021年冬季刊征稿通知

湖北省行为法学会2021年年会暨第二届行为法治高端圆桌论坛预通知


拼音“o”读“欧”还是“窝”?
彭明辉教授:应培养研究生阅读和分析期刊论文的能力
《河北法学》2021年第12期要目
2021年度人工智能法学院学术新秀科研创新训练项目第一批立项公告—高端律师人才试点班研究生法律实务前沿专项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公告
《法治研究》2021年总目录
第三届全国刑事法博士生论坛 “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刑事法发展”
“健康中国”的法治保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议指南
“中国在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的立场和主张” 研讨会又一名法学本科生发C刊,还是独作!
《法学研究生》2021年冬季刊征稿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22重点选题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1期(全文发布)
第八届“科技创新与经济法治”研究生论坛征文通知
《深圳社会科学》2022年重点专题征稿启事
2021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名单出炉!交流会开始报名
《广东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法学论文要目安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韩保强,被查!

《法律科学》2022年第1期要目

《证据科学》2021年第5期要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议程

《学习论坛》2022年重点选题方向

中国知竞论坛(第五届)暨湖北省竞争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会议议程

京师法学“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博士论坛会议手册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公示,每项资助60-80万元

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法治论坛(2021)主题征文的通知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届“龙江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及优秀组织奖终评结果公示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会议指南

江苏省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会议指南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6期目录

2022年第四届“会计、法律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征文启事

付费课程、精选小说、精选漫画、测评测算

赶快扫码一码获取吧

点击阅读原文,收获更多有用知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