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的律师成长之路

胡传文 景来律师
2024-08-29


景来律师导读

信任的第一步,是自己相信自己,而这自信自然源于实力。当事人的事情无小事,摊上官司是其不幸的事情,因此,遇到一个尽心尽责的律师,则是他们不幸之中的万幸。只有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所以,一个尽职的律师,应踏踏实实,兢兢业业,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精品。每一个案件,是律师执业道路的一盏灯,每一个案件都办得很好,这条路上的一盏盏灯就会一直亮着,律师的执业道路就会一片光明。(作者于2015年11月)


声明:景来律师对推文的导读设定及标题修定拥有权利,转载推文时需标明转自景来律师公众号。 

(关注本号:法律人有益加强交流,共襄民主法治;

当事人可以后台留言,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笔者在做律师之前,是一名教师。改行做律师之初,遇到了绝大多数律师在从业之初的困境——没有案源。改行之前,有稳定的收入;而改行之后,在收入上却变成了朝不保夕,用句俗语叫:吃一爪刨一爪。为此,笔者也曾经困惑过、迷茫过,思想上也多次做过斗争。但最终,笔者坚信自己的选择,并为自己做了10年规划:第一年将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第二年将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第十年又将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回想起刚做律师的时候,当初给自己制定的第十年的规划,几乎是一个梦想,自己也只是给自己暗地里鼓劲,当时是没有勇气告诉任何人的。但现在10年的时间早过去了,笔者已经超额完成了自己当年的规划。坚信自己的选择,令自己充满自信,再立志、创业,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自信源于实力,作为一个律界新手,如何树立自己的自信,最重要的是迅速提升自己的能力!作为一个实习律师,我们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我们如何度过这些时间,将决定我们的未来。

 

上班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应当多听听老律师是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要接待很多当事人,他们咨询的问题可谓五花八门,当事人的人品性格也是形形色色,值班律师的接待方式也各有不同。医生给病人看病,有望闻问切;律师接待当事人的咨询,同样存在望闻问切。“望”是对当事人的情况作一个大概的判断了解,为下一步的接待做准备。“闻”是愿闻其详,悉心倾听还是适当引导,要把控有度。“问”要针对律师所要了解决的法律事实进行发问。“切”要切入分析,切中要害,做出自己法律上的分析和建议,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这往往是和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的基础。“庸医”与“名医”是一字之差,“名律师”与“庸律师”也是一字之差,实习律师一定抓住一切机会,旁听学习,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笔者的实习期间,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接待室度过的。旁听老律师的接待,不仅能学习待人接物等实践知识,还能有针对性地学习、巩固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一举两得。

 

实习期间,如果有听庭的机会,一定不要错过。听庭之前,对案情要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庭审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庭后要及时记录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如果白天没有时间,晚上睡觉前一定要整理总结。现在笔者还时常想起自己当初做实习律师时,晚上独自一人在租住的小屋中,整理听庭笔记的情形。庭审中的发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如何设计发问提纲,预判对方的答案结果,什么情况下发问要浅尝辄止,什么情况下要深挖细掘,如何把握这个度等等,在一次次的旁听过程中,笔者学习到了很多经验,也吸取了很多教训。庭审发表代理意见,也是最能发挥表现律师能力的时候。发表代理意见,存在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是无话可说;第二种境界是夸夸其谈;第三种境界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很多律界新手,往往是第一个境界;做了一段时间之后,大部分的人便达到了第二境界;只有到了第三个境界,才能称为高手。这些,都是笔者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从当事人、老律师、法官、书记员、旁听人员那里所得出的经验总结。

 

除了以上的学习机会,实习律师要充分利用闲暇时间为自己充电。笔者在实习期间,利用闲暇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和办案实践,整理出了《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工伤赔偿一览表》,并对后来办理的各类案件,分门别类地予以归类整理,直白清晰,非常具有实用价值。许多老律师在办案时都直接运用笔者整理好的资料,既方便了律师办案,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办案能力。要做个有心人,厚积薄发。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差异,在于业余时间”。因此,一定不要荒废了你的实习期间。作为实习律师,应想尽办法迅速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就象一家新开的饭店,开始做不好,就不会有回头客,要让你的市场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恶性循环。

 

要牢记:自信是建立在自己实力的基础之上的,而实力,我们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一点点的去累积。

 

取得指导老师的信任,为自己多争取锻炼的机会。对于指导老师交办的案件,敢于说“我愿意、我能做”,绝对不能有畏难情绪。拿到案件材料后,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吃透案情,通过资料找案例,再通过案例找资料,一定尽自己最大努力拿出成品。案件的证据目录、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法理、有关案例、代理意见甚至双方的代理意见都要整理好。对方能想到的,你要想到;对方不能想到的,你也要尽量想到,把观点依据都整理出来,由指导老师取舍。你要努力给指导老师节省时间,给他带来惊喜,千万不要浪费他的时间,在每次任务完成后你就会赢得更多的信任。反之,如果对于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指导老师花费时间重新整理,都要让指导老师来教你,指导老师就不会有耐心再将案件交给你处理。一旦让指导老师对你的能力产生怀疑,你学习锻炼的机会将大大减少。

 

当事人的事情无小事,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作为律师,我们代理的每一个案件,仅仅是我们的日常工作而已。但对于当事人却不一样,这件事情对他们而言,就是他们人生中的大事,他们甚至于他们的家人有可能一生之中就打过这一场官司。所以对于我们代理的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我们一定要尽心尽力,认真负责。当事人的事情无小事!作为律师,我们无权决定案件的结果,但我们的努力和付出,全在当事人的眼里和心里。只有多努力、多付出,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笔者曾经为一个退休老教师成功进行过无罪辩护。老教师退休后,被当地的一家投资理财公司聘用做会计,后理财公司老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老教师涉嫌共同犯罪被一同起诉至法院。因案件涉嫌数额特别巨大,又有绝大部分款项没有退还,按照其家人的愿望,如果律师能为其辩护适用缓刑就已经很成功了。但律师通过阅卷发现,该老教师被理财公司聘用期间只拿固定工资,其并不知道其行为将构成犯罪,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来讲其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况且,该老教师在学校工作期间,兢兢业业,荣获了从县级到省级乃至教育部的表彰,曾经在当地做过多场师德报告演讲,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教师。哪怕对其判决适用缓刑,老教师的退休金没有了,一世的英名也将毁于一旦!庭审过程中,老教师后悔得捶胸顿足、痛苦流涕。鉴于此,笔者决定为老教师作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笔者从法律、情理的角度出发,阐述辩论观点。在从情理的角度发表辩护观点的时候,庭上庭下是一片哭声,甚至于审判员、审判长、陪审员的眼里也明显含着泪水。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把笔者叫到一边,让笔者把本案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向政法委汇报,请求政法委协同公安、检察部门对本案进行研讨。当庭的陪审员则直接指出,本案的老教师不应构成犯罪。这些情况,是笔者从执业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按照审判长的要求,本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庭审结束后,笔者把本案的相关情况向政法委作了详细的书面汇报。后来,政法委对该案非常重视,组织公、检、法各部门联合对该案进行研讨,最后决定对老教师不予起诉,检察院撤回了对老教师的起诉。

 

事后,老教师一家说,遇上笔者真是他们家庭不幸之中的幸事。是的,作为当事人,摊上官司是不幸的事情,但遇到一个尽心尽责的律师,则是他们不幸之中的万幸!

 

精研法律,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精品,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每一个案件,是律师执业道路的一盏灯。每一个案件都办好了,这条路上的一盏盏灯就会一直亮着,律师的执业道路就会一片光明;一个办不好,两个办不好……,律师的执业道路将会一片黑暗。

 

对于常见的普通案件,一般律师都有能力代理,但律师最好要有一个自己的专业特长,以点带面。对于自己准备发展的业务方向,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精心钻研,要做这一方面的专家。

 

对于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件,因为涉及到很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一般律师接手此类案件时都比较头痛。笔者在最初接触此类案件时,也感觉找不到头绪,实践与当初所学习的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出入。为解决这一执业难点,笔者决定花大力气潜心研究,为此查阅了大量资料。后来,在接受市律协的邀请为实习律师培训时,笔者针对劳动案件代理中的疑难问题,专门整理出《如何做好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代理工作》的一整套法律法规和实践操作经验。从那以后,再处理此类案件时,笔者就感觉游刃有余了。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一审阶段,裁判结果几乎是按照笔者所代理的申请人的诉请来裁判的。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的审理法官对此甚至产生质疑。但经过开庭审理,笔者所代理的诉请完全具有事实和法律政策依据,二审法院又是全部维持。就因为这样一个案件,仲裁委、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的相关办案人员对笔者的印象相当深刻。甚至于在那个案件结束了3年之后,二审法院的审理法官还专门查找当年的卷宗,在卷宗之中找到了笔者的联系电话,与笔者探讨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疑难问题。

 

案件办得让当事人满意了,影响的并不仅仅是当事人,还会影响到当事人亲朋好友的圈子。笔者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件,案情比较复杂。当事人双方都比较重视,开庭的时候双方的亲朋好友来了许多人进行旁听。平时,笔者对于每个案件都是精心准备,这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笔者则会准备得更为充分,因此,庭审过程也会更加精彩。那次开庭之后,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当面的溢美之词自不必说,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笔者曾接到好多的陌生电话来咨询法律问题,经询问,好多都是来自那次庭审的旁听人员。他们通过旁听,认可了你的执业态度和执业技能,相信你,他们才会将案件托付给你。正因为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律师的执业声誉便名声在外,案源也就越来越多,执业前景才会一片光明。

 

信任是一种力量。笔者工作这么多年,“信任”对我来说是一种鼓励和认可。在初入职场时,我会做到自信,敢于说“我愿意、我能做”,在每次任务完成后你就会赢得更多的信任。当我有足够的经验和技能时,我依然会不断学习,努力做得更好,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任你。信任作为一种无形的推动力,将会不断地推动你迈向成功!

 

信任自己,并努力做到让别人信任你!成功便会在前方向你招手。

更多推荐

女法官惨遭杀害,法院《通报》留下六大悬念

中国长寿专家林海峰,死于51岁高寿

北青报三批掼蛋,新华日报三点驳斥:夸大其词、论据不足、因果倒置!

当年的计划生育宣传语,写这个的真是人才啊
修改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景来律师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